本公司董事会、整体董事及相关股东确保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伪记载、误导性陈说或许严重遗失,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、准确性和完整性承当单个及连带责任。
本次减持方案施行前,金华市凯弘出资合伙企业(有限合伙)(以下简称“凯弘出资”)持有金华春色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“春色科技”或“公司”)无限售流通股7,095,340股,占公司总股本的5.2793%;金华市毅宁出资办理合伙企业(有限合伙)(以下简称“毅宁出资”)持有春色科技无限售流通股1,129,660股,占公司总股本的0.8405%。
上述股份均来源于公司初次揭露发行股票前持有的股份和公司施行2019年度权益分配本钱公积转增股本。
2021年11月5日,公司收到股东凯弘出资、毅宁出资《关于提早停止减持方案暨减持股份成果的奉告函》。到本公告发表日,凯弘出资已经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股份636,900股,占公司总股本的0.4739%,毅宁出资未减持。凯弘出资、毅宁出资减持方案未施行结束,依据对公司未来继续稳定发展的决心和对公司价值的判别,经考虑,决议提早停止本次股份减持方案。
注:浙江春色控股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“春色控股”)为公司操控股权的人,陈正明先生持有春色控股100%股权;陈正明、张春霞、陈凯、陈弘旋为公司实践操控人,别离直接持有公司6.25%、1.5625%、4.6875%、3.125%股权。陈凯先生经过凯弘出资直接持有公司股份2,641,940股,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.9657%,且为凯弘出资履行业务合伙人;陈凯先生经过毅宁出资直接持有公司股份310,660股,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.2311%,且为毅宁出资履行业务合伙人。依据《上市公司收买办理办法》,公司本着审慎的准则,将凯弘出资、毅宁出资视为公司实践操控人的共同行动听,并与公司实践操控人共用减持额度,即采纳会集竞价交易方式的,在恣意接连90内,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允许超出公司股份总数的1%;采纳大宗交易方式的,在恣意接连90日内,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允许超出股份总数的2%。
(四)实践减持是否未到达减持方案最低减持数量(份额) □未到达 √已到达
相关减持方案的减持区间为2021年9月6日至2021年12月5日,依据对公司未来继续稳定发展的决心和对公司价值的判别,经考虑,凯弘出资、毅宁出资决议提早停止上述减持方案。